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律师事务所。
2、行为的依据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二者缺一不可),而后者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和双方的自愿(二者缺一不可);
3、适用的范围不同,前者适用的范围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而后者适用的范围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项都是可以见证的。
4、效力不同,尽管两者都是起证明作用的,但前者的证明效力比后者强。
律师见证和公证两者各有所长,律师见证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但使用范围有限,公证在效力上又强于律师见证,客户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证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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