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缩短审查周期,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专利申请提供了多种加快审查程序的方式。那么,在我国台湾地区进行专利布局,如何加速审查?
台湾知识产权局(TIPO)目前只针对发明专利申请有加快审查的程序,目前已完成对专利申请加速审查程序(AEP)的修订,并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今天,小微为大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发明专利申请如何加速审查。
TIPO修订后加速审查程序(AEP)将其适用范围
从“相关绿色能源技术”扩大到“相关绿色技术”。
如果要求加速的发明专利是基于“商业实施的必要性”或“相关绿色技术”的相关原因,还可以将审查时间从九个月缩短到六个月。
凡是申请人符合以下四种情况可以提交AEP请求。
事由一:对应申请案经中国大陆或外国专利局实体审查授权
要求:
1.申请专利权利要求范围不得超过对应申请案的权利要求范围,并且不得引入新的权利要求。
2、申请已经由中国大陆或外国专利局实质审查并授权,申请案有中国大陆或外国专利局审查意见通知书和检索报告,若是没有检索报告,则无需提供。
官费:无需缴纳官费。
事由二:对应申请案经美日欧专利局核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检索报告但尚未授权
要求:
1.申请专利权利要求范围不得超过对应申请案的权利要求范围,并且不得引入新的权利要求。
2.至少应提供第一次美日欧专利局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之前的检索报告(包括欧洲专利局主动发出,或是PCT指定三局所发出的检索报告),若是没有检索报告,则无需提供。
官费:
缴纳官费每件新台币4000元。
事由三:具有商业实施的必要性
要求:
提供证明申请人商业实施必要性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已洽谈授权契约、广告目录等)。
官费:缴纳官费每件新台币4000元。
事由四:发明专利申请与绿色能源技术相关
要求:涉及节省能源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案;涉及减碳技术及节省资源使用的发明专利申请案。
官费:缴纳官费每件新台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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