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最开始并不叫这个名字,杰夫?贝佐斯在公司注册时给它起了个奇怪的名字:Cadabra,一个正常美国人都搞不懂的词。虽然大家都不是很理解,但贝佐斯很喜欢。
没过多久,在他的第一任律师托德?塔波特误把这个名字听成了“Cadaver(尸体)”之后,贝佐斯就慌了,他慌忙在西雅图租了一个乡间别墅,喊了几个亲信,几个人一起头脑风暴,试图想出来一个看起来很合理又容易火爆的名字。那段时间,他们的合作伙伴戏称他们为“墓地集团”,因为他们的公司是以“Cadaver”来命名的。
在讨论了很久之后,贝佐斯认准了要用 A 开头的词来命名公司,因为这样的话在当时还在按字母表排序的公司名单上他们就能名列前茅了。翻了遍字典后(当然,他只翻了字母 A 的部分),他看中了 Amazon 这个词。
众所周知亚马逊是一条河流的名字,那么贝佐斯是看中了这个词的哪一点呢?
首先肯定是Amazon作为A字打头的词语在贝佐斯心里的第一好感,但是这并不足以成为草率的给公司命名的理由。
其次,亚马逊河是世界上流量最大的河,甚至比尼罗河、长江等大河加在一起的流量还多,这恰恰符合贝佐斯对于网上商城的愿景,也从另一方面揭示了他的野心,当然,贝佐斯可能是单纯的很喜欢亚马逊河。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亚马逊河在南美洲,太“异域风情”,太“与众不同”了。试想一下,在全是穿着校服的学校,突然来了一个衣服颜色极其夸张的人,你的视线会不会被他吸引过去?
所以第三点的特点就是“吸睛”,兼具了“公司名排名靠前”、“野心”和“吸睛”,亚马逊公司就从这里作为起点。
不过,一手创办了亚马逊的就是这个看起来没什么架势,很温和,谈吐风趣的男人。亚马逊能够从一家小小的书店走到现在成为世界一流的跨国电商平台,这其中有贝佐斯“大胆走出去”的功劳,也离不开它的运营模式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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