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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LV1.跨境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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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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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个,宁波万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走海运提单等通知电放,实际走seaway且没告诉发货人。7月13日在发货人得知错误信息目的港有滞港费情况下盖章B/L保函和seaway保函。一审还坚持是按指示电放。后来打官司时才知道到港时间7月10日,和滞港费冲突。海运费到账货代几次改口,当庭提交聊天记录有其一句改口,合作时王安是老板打官司王安是打工仔。这单是款收齐全后再放货,货代放货前没和发货人沟通更改付款方式只对美金海运费到账情况一会说应该到了一会说去银行看下,放货后就开始态度坚决的找发货人要海运费,又提供不出证据,就空口白牙要求发货人付。国外银行提供了报文,一审快判决时货代才提交一张银行章是黑白色的银行流水。既不能证明流水是否有修改也不能证明银行账号是否有修改,就被认可货代确实没收到款。盖章不是蓝色就是红色从来没有黑色的。 国外第三方不付款,发货人就需要付。别惊讶,估计没几个知道这个法律条文。对方律师法庭上说发货人应该知道这点,应该知道发货人有义务付美金海运费。放货前你说一句你们美金账号有问题,我们目的港货不放,让客人改付我们账号上有多难?做出债来找发货人做冤大头这是合格货代吗? 还说seaway是货运常规操作,是货运里正规操作。关键发货人知道吗?不打官司都不知道。二审判决书写发货人声称事先不知道法院不认,发货人要知道会盖章seaway保函?逻辑根本不通。王安还叫嚣过法院有人。其找的一代简达集团有一百多个官司记录,五十多个在NB法院。发货人在法庭上当庭第一次被砸过来这么多信息,全是风险操作,从判决书上看,法院都认可了。二审判决书更是写货代不认可海运费由国外支付,这和货代公章的海运费INVOICE相悖,也和操作过程聊天记录,货代和国外第三方微信和邮件记录相悖。二审判决后,发货人当庭表态认栽付钱但是不认可判决。8天后没人联系还主动联系了高院。15天后对方直接提交强制执行到NB法院,如果不是在高院那边留证了,这强制执行书就解释不清了。算付款金额利息时,判决书写的人民币,对方律师算的是人民币到强制执行那天,发货人抗议到二审判决那天,结果对方律师要求付美金。法官说认可美金支付。发货人都不再上诉了还怕什么法官?直接就发飙了。实在太欺人太甚了。套路特别多。一不留心,人家就能整新的幺蛾子让你知道什么叫高智商法律碾压让你有口难言。 对方还用软件电话骚扰过很长一段时间,接起来没人说话,但是不停的来电话。电话号码一直在变,17058630357,17058630358,17058630340......这样的号码,都是没人说话。移动客服查过查不到名字只有归属地。非常折磨人还不能作为证据用。二审后打官司的微信号还被举报被封了。都是下作手段查不到人的。 货代那么多,找谁不好干嘛找这种风险还腹黑反水的货代?当然谁要想自己再试试随意。出事了别说早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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