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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咨询一个关于有效追踪率的问题。 欧洲站,自发货,货是从欧盟国家拉脱维亚发出的,使用了拉脱维亚邮政,该物流不是和亚马逊有合作的承运人,所以在订单页面确认发货的时候,选了其他,然后填了拉脱维亚邮政、物流单号等信息。 现在有些订单到了承诺到货时间,即有效追踪率的时间窗口,发现这些订单都没有被有效追踪,现在有效追踪率是0%
有2个疑问: 1)物流方式选了其他,就不能被有效追踪吗?可是我看到帮助页面有这样一段话: 10. 如果我没有使用亚马逊合作的配送服务提供商,或者使用的是卖家自有物流,应该怎么做?
请使用“其他”作为配送服务提供商名称,并向我们提供您使用的非亚马逊合作配送服务提供商的名称和配送方式。此外,请向我们提供追踪信息(如有),以便买家可以通过配送服务提供商网站追踪其订单。计算有效追踪率绩效时,我们不会考虑通过非亚马逊合作配送服务提供商配送的货件。
这是不是说明,使用“其他”作为配送服务提供商名称,是不会被计入需要计算有效追踪率的?那为什么我们的订单还是被计入了呢?
2)有效追踪率的右边有一些【被视为获得豁免的货件】的说明,其中第四点: 欧盟境内的跨境包裹,例如在 Amazon.fr 上订购但从法国之外的某个欧盟国家/地区发货的包裹 那我们是符合该条件的呀? 但是我们在订单页面确认发货的时候,没有勾选ship from,是不是系统默认我是从中国发货的?
有没有卖家遇到过这个问题??帮忙解答下。 问了客服,说是要问专业的团队,还没有回复我们 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啊?
谢谢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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