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的最新规定,从2022年12月3日起,美国商标答复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简称OA)时间期限,将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申请人有一次申请延期的机会,但最多只能延期3个月。这意味着美标申请周期缩短,但同时也对美国商标申请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更短时间内更加高效地作出高度专业化的分析和答复。
(图源:USPTO)
关于审查意见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专利局审查员发现该申请不能满足注册所必需的所有要素,该审查员可开具一份含有修改意见的通知,说明拒绝登记的解释或其他要求,即“审查意见通知书”。
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有限时间内作出回复,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只有解决了所有审查意见中列明的问题,商标才能得到合法注册。
审查意见通知书具体可分为程序性和实质性两类。程序性意见通知处理起来比较简单,而实质性问题可能比较复杂。
常见的程序性审查意见有以下三种:
1、遗漏或错误填写商标基本信息。 美国的商标分类很细致,很多产品更是开放式填写,申请人很可能会出现注册产品填写不规范的情况。
2、商品/服务描述模糊不清,范围过于宽泛。 美国商标法要求申请人对商标有准确并细致的描述。申请人很可能因填写的商标描述不规范导致申请被驳回。
3、商标使用证据不符合要求。 对于使用证据,一般要求商标显示于实物商品上,或商品所附的标签/标记上,或商品包装上,某些使用证据因为一些缺陷,会导致审查员认为提交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造假等其他问题,要求提交新的使用证据。
常见的实质性审查意见有以下三种:
1、存在近似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相似,且当该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结合使用时,会导致消费者对申请人的商品来源感到困惑,将申请人与他人的商标混淆,审查员很可能会驳回该商标的申请。
2、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包含通用名称、仅具有描述性、仅直接表示产品功能、用途等特点,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
3、放弃商标权利声明。如果申请商标的一部分属于该类别商品、服务的“描述性”或“一般通用”的标记,美国专利商标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份声明宣布放弃该特定部分的权利。
由于美国商标申请过程关系到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建议在申请前做好充分的查询工作,在递交申请以及答复OA时及时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以获取专业指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