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安吉政府主导开发了安吉跨境电商产业园,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园区地址可挂靠、挂靠也可享受补贴政策),提供政策支持,具体如下: 一、贸易额奖励: 1、对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模式开展进出口业务且年交易额达到2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每200万美元跨境电商出口额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 此项奖励上限为500万元,若本项申报奖励总额超出500万元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按比例实行奖励。 2、入驻园区的企业年度出口贸易额达100万美金以上的,按1美金给予2分人民币单独奖励,月度结算。 二、直播带货补助: 对正常运营满半年,直播间达到10个、20个、30个及以上且网络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直播园区(基地),且每年开展培训10场以上,分别给予园区(基地)运营主体 一 次性10万元、15万 元和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全年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直播 活动20场以上的,给予 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认定的电 商直播式示范类共富工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三 星级共富工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单个直播平台粉丝量 达10万且年度直播带货销售额达500万元的电商主播给予每人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跨境电商新店铺及广告费用、海运费补贴: 对在第三方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新开设店铺且有境外销售额的本地注册企业,给予每个店铺1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奖励3个店铺,奖励不超过3万元;同时给予每个店铺首单海运费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使用自主品牌,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及品 牌独立站进行全球推广,开展跨境电商销售的企业,给予广告费用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四、国家级、省、市级荣誉奖励: 对被首次认定为省3A、4A、 5A 级电子商务企业、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 元。对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商务部门认定的其他电子商务 类荣誉,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 商务部门备案认定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经考核后 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年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运营经费资助。
五、参展补助:
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展会开展品牌推广的,对参加跨境电商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10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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