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是位于欧洲与亚洲交界处的一个岛国,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塞浦路斯拥有开放、自由市场和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着重旅游业的发展,并且塞浦路斯经济被世界银行列为高收入经济体系。
注册一个塞浦路斯商标对企业在这里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下列是关于注册塞浦路斯商标的内容。
塞浦路斯的商标法经过了1962年、1971年和2000年的三次修改,在塞浦路斯注册商标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塞浦路斯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注册塞浦路斯商标,要求商标的最先使用者拥有注册权,但任何主张对商标所有权的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塞浦路斯商标所需文件
1、由申请人公司签字并盖章的代理委托书1份;
2、不超过325pxXl200px的商标照片1份,另外需要附带商标图样8份;
3、商品清单l份,其中包括申请人关于生产或意图生产所有指定商品的宣誓声明书;
4、如果申请人是合伙企业,还需要提供所有合伙人的姓名和住址;
5、如果商标所含文字并非拉丁文字的,需要提供1份希腊文的译音及翻译文件。
塞浦路斯商标审查和公告
商标注册申清被商标局受理后,商标局将对商标进行检索并对其注册性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审查官认为申请不符合要求,将书面通知申请人驳回,申请人应当在随后两个月内答辩或申请听证,否则申请将被自动撤回,申请人可以申请两次延期,每次延期2个月。如果由于申请人的过错导致申请从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仍未完成,注册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在收到通知后14天或其他期限内该申请仍未完成的话,视为放弃该商标。
如果对审查官的任何决定有异议,申请人都可以提起申诉。
商标通过审查后,将会被刊登在官方公告上,自商标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并须提供异议书副本。被异议人收到异议书副本后,必须让注册官提交商标申请的答辩理由。
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7年,自申请日起;
商标续展有效期:14年,续展申请必须在注册日期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
商标续展所需文件:签署委托书一份
商标保护企业的安全,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